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干部是党和人民工作的中坚力量,干部选拔任用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是为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合理用人的制度性文件。
一、选拔任用原则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原则。公 正是指选拔对象应当公正、廉洁、有德有才、重实绩;公平是指选拔方式应当公平、科学、合理、透明;公开是指选拔过程应当公开、透明, 掌握在社会各界、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的视野内;竞争是指按照任职要求和工作需要,通过竞争性考试、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选拔最优秀的干部。
二、选拔任用程序
选拔任用程序包括组织实施、考察鉴定、公示任用三个环节。组织实施是指制定选拔任用计划,明确岗位任职要求,建立甄别考试、考核、群众评议等选拔方式,同时确定选拔任用的时间节点。考察鉴定是指进行德、能、勤、绩的全面考察和专业能力测评,包括调查研究、述职述廉、专业测评等。公示任用是指对拟任干部的任前公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公开公示。反映情况属实的情况,可择机纠正和问责。
三、选拔任用条件
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党的性质和宗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以及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条件。其中,政治素质是干部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业务能力是干部具有较为扎实的业务功底,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的职责;组织协调能力是干部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和有效解决冲突矛盾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是干部具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能够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选拔任用方式
根据不同的岗位需求和干部人才的特点,选拔任用方式主要包括定向培养选拔、竞争性考试选拔、考核选拔和群众推荐选拔。定向培养选拔是指对干部进行针对性培训和选拔,培养其适应新时期工作需求的能力和素质。竞争性考试选拔是指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考察干部的综合工作素质和能力,择优选拔。考核选拔是指通过干部工作表现、考核和测评来选拔人才。群众推荐选拔是指通过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选调基层干部到上一级组织单位工作,鼓励有潜质和条件的个人直接参与干部选拔和推荐。
五、选拔任用的监督管理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平, 涉嫌违纪违法等问题和情况,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主要包括组织部门内部监督、基层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监督方式包括听证、复审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良性运行。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是党的建设的基本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键保障。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优化干部队伍,推进各项事业发展。